香港/澳洲工作假期計劃於2001年9月15日起生效,每年雙方均提供1000個名額。澳洲領事館會要求申請者出示經濟證明(約為5,000澳元之存款證明),以示有能力在當地短期逗留。 有關詳情及申請表格可瀏覽以下網址: http://www.immi.gov.au/visitors/working-holiday/index.htm 備註:個別國家的計劃的詳細安排可能會有改變,建議參加者在遞交簽證申請前先查閱有關國家的網頁。